事主供稱,她於去年11月14日在九龍塘港鐵站內的榮華餅家分店,以45元購買三包獨立真空包裝的臘鴨髀。回家後,她將臘鴨髀放在桌上,翌日將其中一隻放進電飯煲以臘鴨髀蒸飯。當她吃了兩口臘鴨髀翻轉它,發現有大量蒼蠅幼蟲,不僅附在臘鴨髀,連米飯表面都有幼蟲屍體,每條長約7毫米。
「我覺得實在太惡心!」譚立即將臘鴨髀及蒸飯掉至梯間的垃圾桶,其後她檢查該「加料」臘鴨髀的包裝膠袋,再發現幼蟲,合共有35隻,其餘兩包臘鴨髀則沒有異物。譚當晚跟家人商量後,向食環署舉報。衞生督察同月18日撿走曾載着幼蟲的包裝膠袋進行化驗。
裁判官認為事主作供誠實可靠,裁定被告榮華餅家有限公司罪名成立,判罰款1,500元。
案件編號:KCCCS123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