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官指明瞭黃享受品酒,但黃會受酒精的不良影響,寄語他不要再心高氣傲,與感化主任詳談,日後或需對黃的飲酒習慣加以限制。
辯方求情時指官司令黃及家人飽受煎熬,他仍開班授課,若被判監,學生會成為受害人,望能判社會服務令。辯方又呈上5封求情信,由黃妻、友人及學員撰寫,當中有任職交易所助理副總裁,盛讚黃為人。
35歲的事主X供稱去年12月21日以及友人到黃的課室,黃以觀看臀部來判斷「好唔好生養」為由摸她臀部,又指她面相「表面好似好易俾人𠱁上床」,又稱「有性慾做愛先有細路生」,更進一步伸手入裙「撩」其私處。黃自辯時指X誣陷他,但承認找不到證據。
梁官裁決時指,X與目擊事件的友人心無城府,景仰有高知名度及學識的黃,當晚以享受派對的心情赴會,為免破壞氣氛,當黃摸臀時,兩人以寬容態度容忍這不規矩行為,直至黃更離譜的伸手進X裙內「撩」她下體,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可忍,孰不可忍」,X態度遂180度轉變,由有說有笑變成目無表情,決定同晚報警。梁官認為事主與友人誠實可靠,裁定黃罪成,指判監在所難免。
梁官並指出,從辯方呈上的課堂錄音片段可知,黃提及「洗米華、Mandy Lieu事件」,問X及友人「做二奶,殺唔殺?」梁官形容黃「談笑甚歡,天南地北,喺正式書齋唔會咁講嘢」,對兩人表現有興趣,並非如黃所言般不理睬。
案件編號:ESCC2654/16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