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與梅綺後人爭物業 官勸雙方和解
梅綺江端儀逆權侵佔孫慶愷楊贊明
江太史孫女、粵語長片影星梅綺(原名江端儀),於1966年因舌癌病逝。江生前於何文田梭椏道兩個單位設立教會,現教會牧師早前入稟高等法院,以《時效條例》為基礎申請逆權侵佔,控告江的遺產執行人,要求取得有關單位的業權。案件今在法院提訊,法官建議雙方和解。
原告楊贊明,控告江端儀的遺產執行人孫慶愷。法官今指,案中爭議點是死者是否有成立慈善信託,並指原告以個人名義申請將單位逆權侵佔,或會令人覺得,楊有意圖將物業據為己有,如物業成功被收購,他會將錢收下。
但如果原告取得單位業權後,單位是繼續辦教會,法官建議他向被告澄清其意圖,因為用作教會用途,便沒有違反死者生前的意願,那便可能不用打官司,省回訟費。
法官建議雙方嘗試和解,方案可以有很多,法官舉例如單位收購為1000萬元,可以其中20%歸楊,但要求楊以有關樓款成立有限公司以營運教會,並必須用作慈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