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簡桂芳(54歲)被控2018年3月18日謀殺六歲外孫鄭霆軒。警長羅振國供稱,被告案發後向他坦言外孫有病,擔心外孫長大後生活會很困難,並承認用啡綠色尼龍繩勒死外孫。羅其後以企圖謀殺罪名拘捕被告。警員葉文浩則稱,被告向他透露用肩帶勒死外孫,又稱她與外孫均有精神病。葉將被告的背囊撿取作證物。
法證化驗師鍾偉華供稱,曾檢驗涉案背囊、啡色尼龍帶,以及在案發現場撿獲的一把刀。鍾指背囊左邊肩帶有一段不見了,而肩帶的兩個斷口與啡色尼龍帶的斷口可作併合,認為尼龍帶屬背囊肩帶的分離部份。他又在刀鋒上找到背囊肩帶的纖維組織,顯示該刀曾被用作切割肩帶。被告聞言,突然在庭上舉手示意反對,並向代表律師指「我冇用過刀切」。化驗師隨後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不能排除肩帶由剪刀剪開的可能性。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10/19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