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姦殺案】緝兇懸賞$115萬花落誰家?律師:線索獎金不等於打撈費

蘋果日報 2018/09/01 16:30

滴滴姦殺案懸賞順風車

內地網約車平台「滴滴」順風車業務,在3個月內發生二宗女乘客遭姦殺案件,轟驚全國。滴滴在首宗空姐姦殺案發生後,曾懸賞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約115萬港元)給提供緝兇線索的人士,最後卻因沒有合資料者領取,而轉贈慈善基金。當日打撈出疑犯遺體的河南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聲稱獎金屬應他們所得,日前已入稟法院,要求滴滴兌現承諾。不過,有律師指,「線索獎金」確實不等同於「打撈費」。
山東21歲空姐李明珠,今年5月初於河南鄭州搭滴滴網約車時,遭司機劉振華殺害。滴滴隨後懸紅100萬人民幣追緝兇徒,卻傳出劉振華跳河自盡。
據悉,該筆懸賞獎金,目前正由北京環球律師事務所保管,但至今仍無經公安機關確認的有效線索提供者認領。滴滴表示,如今天仍未有合資格人士現身,該100萬獎金將直接捐贈給公安部主管的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
不過,當日打撈起劉振華遺體的鄭州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就聲稱該筆懸賞獎金應屬他們,救援隊的代理律師付建表示,已於周二(8月28日)向鄭州開發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並遞交相關材料,要求滴滴兌現獎勵,法院確認目前已正式受理該案。
滴滴負責人則指,不論最終判決結果如何,滴滴都會充分尊重結果,並希望能有機會感謝救援隊的辛苦付出,「我們願意提供更多的支持來幫助救援隊改善裝備等,但不是線索獎金的形式,還希望救援隊能夠理解。」
知名律師趙佔領表示,根據相關資料,當日救援隊打撈是由公安局邀請,並按照當局的線索進行搜索,才打撈出疑犯遺體。按照滴滴當時的公告,尋人啟事的線索獎金是針對重大線索而非打撈,這筆獎金理應由公安機關獲得。因此,滴滴拒向救援隊支付獎金的做法合乎規則和法律的,「畢竟這個案件影響這麼大,涉及公安機關和對於社會線索懸賞的定義,各方都需要慎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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