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裔菜販「標狗參」勒索判囚16個月
貴婦狗標參勒索
深水埗今年9月發生「標狗參」勒索案,一隻由越南食品店女東主飼養的10個月大貴婦狗,在店內離奇失蹤。狗主於4日後收到訊息,要脅她交出4萬元贖款,否則「我斬件分開寄畀你」。一名菜檔東主事後被捕,早前承認勒索罪,今求情指他育有兩名智障女兒,菜檔因疫情而倒閉,起初受人誤導以每日500元酬勞照顧狗隻,其後「諗歪咗」而出言勒索。惟裁判官施祖堯直斥被告利用狗主對寵物的關心,藉以獲取個人利益,判他入獄16個月。
越南裔被告劉子杰(24歲)報稱為菜檔工人,早前承認於今年9月8日以恫嚇方式要求女子X交出港幣4萬元。被告今被押解出庭,辯方求情期間,他在犯人欄內向觀眾席上的兩名女兒微笑揮手。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主腦「阿大」的誤導下,以為涉案狗隻需要寄養,遂以每天500元報酬照顧狗隻,形式類似寵物酒店。其後被告在「阿大」的說服下,透過fb勒索狗主。辯方指,涉案狗隻留在被告家中時,獲被告與其家人無微不至的照顧;而被告被捕時,正打算帶狗外出散步及接兩名女兒放學。
辯方又透露,被告與太太育有兩名5歲的智障女兒,今亦有到庭支持。雖然兩名女兒有先天缺陷,但被告經常陪她們上學及覆診,是一名善心的人。而被告經營的菜檔早前因疫情影響而倒閉,被告在他人誤導下、加上因經濟問題而「諗歪咗」,參與勒索狗主,現感到非常後悔。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香港地少人多,故不少店主基於對鄰里的信任,會讓寵物在店舖內自由行動;但被告利用此信任,令狗主憂心,藉以獲取個人利益。雖然被告不是主謀,但他將涉案狗隻藏在家中,又傳送勒索訊息,可見其角色不輕。
施官又指,狗隻被帶到陌生環境並改變飲食習慣,將會影響其健康。而被告的做法有盤算、有計劃,犯案斷非出於一時貪念。被告有兩次案底,當中包括不誠實紀錄,事後分別被判服務令及感化令;但被告沒好好把握,不可期望法庭再次寬宏大量。
至於被告家中情況,他在犯案前理應已考慮到,故並非求情理由。為了保障公眾,免卻寵物主人擔心寵物受到類似對待,故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最終判被告入獄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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