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出獄】涉3宗罪連累老婆坐監 妻無悔力撐:要給他一個更好的國美!

蘋果日報 2020/06/24 15:30

出獄黃光裕杜鵑國美集團

曾經是內地叱咤一時的零售大亨、中國最年輕首富、一手打造國美帝國的黃光裕,自2008年被捕,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成,2010年入獄服刑,已闊別外界12年。坊間流傳着黃光裕妻子杜鵑的一句承諾:「等老公出來時,要給他一個更好的國美!」有消息人士稱,即使黃光裕身陷獄中,國美的重大決策都由其決定。
《中國經營報》曾引述知情人士透露,雖然黃光裕案在2016年7月已接獲再審受理通知書,但長達兩年,此案一直沒有進展。該消息人士稱,「黃光裕案是周永康錯誤思想主政中共中央政法委時判決的,存在一些人為的干預,而現在司法環境已經大不相同,這無疑為黃光裕案提供了改判和糾正的機會。」
翻查法庭判決書顯示,黃光裕被控非法經營罪,指他於2007年9至11月期間,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兌換8.22億多港元。辯方指,黃光裕是換匯自用,而非經營倒賣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不過,法院認為,數額達20萬美元的追訴標準就涉及非法經營罪,判黃光裕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部份財產2億元人民幣(下同;約2.2億港元)。
第二條控罪為內幕交易罪,指黃光裕於2007年4至9月間,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時,指使他人使用其實際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14.15億多元(約15億港元)。直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訊息公告日為止,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達3.09億元(約3.2億港元)。 法院就這條控罪判黃有期徒刑9年,罰款6億元(約6.5億港元);其妻杜鵑有期徒刑3年6個月,罰款2億元;中關村科技發展公司董事長許鍾民有期徒刑3年,罰款1億元。
最後一條控罪單位行賄罪,2006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集團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該兩公司有關案件辦理中提供違法違規的幫助,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456萬多元(約500萬港元)。法院判其有期徒刑2年;許鍾民有期徒刑1年;黃光裕名下國美集團罰款500萬元(約458萬港元);鵬潤地產罰款120萬元(約131萬港元)。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款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黃光裕一案作出二審宣判,對黃維持原判;其妻杜鵑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3年執行,當庭釋放。
51歲的黃光裕出獄後,將會如何重整國美集團?零售江湖還有他的地位嗎?妻子杜鵑現時執掌集團行政總裁,她過去經歷過「股權之爭」到「巨虧8億」,再到後來的「重新定義零售」,國美這段日子可說是相當的「波濤洶湧」。現時國美控股官網顯示的主要業務,包括零售、地產、金融、互聯網和投資,控股25間企業。控股的25間企業中,還有5間上市公司,涉足電商、互聯網金融、通訊設備、智能家等多個領域。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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