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快必」再被控發表煽動文字 涉「國安法就是黨安法」「推翻港共政權」等字句
煽動文字快必譚得志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於今年5月反國安法示威當天,在銅鑼灣舉行健康講座,卻被警方拘捕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等三罪。案件今在東區法院再訊時,控方加控「快必」發表煽動文字罪,並申請押後案件,以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申請獲裁判官批准,而「快必」在本案獲准保釋,惟他因另一宗發表煽動文字案而須繼續還柙。
據了解,控方指稱快必當天開設街站,名為健康講座,但沒有宣傳健康資訊。街話展示的標語寫上「國家安全但香港危險 抗疫健康講座」、「共產黨安全 香港唔安全」、「國安法其實就是黨安法,保障黨的安全,卻踐踏人權,殺滅自由」、「窒息民主,蔑視法治,殘害香港」,宣傳品則寫上「推翻港共政權」字句。警方檢取了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和粗體標示7.21、8.31、10.1的月曆,以及帶有批評「港共暴政」等政治訊息的刊物。
據悉,快必在街站開咪謂:「各位香港人,我話俾你聽,而家唔係根據法律去做嘢㗎啦,而家根據我哋嘅良心做嘢,係咪?」群眾答「係」。快必續謂:「差佬而家做乜都得,你聽住,大陸公安,死黑警」又稱:「你哋而家做乜都係合法嘅,我哋香港人做乜嘢都係犯法嘅。」他亦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警死全家」、「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控方指快必同上述語句辱罪周圍的警察,煽動對港府的憎恨,帶動圍觀的70至80人一同叫口號和叫罵。
「快必」出庭應訊時,在被告欄內向支持者揮手,支持者亦向他揮手致意,有人喊「快必加油」。主任裁判官錢禮一度要求在場公眾保持安靜,並指如他們無法控制自己,則只能著公眾到庭外等候。聆訊進行期間,「快必」和支持者互相向對方做出「五一」手勢,支持者亦在快必離去時拍手。
被告譚得志(48歲)原本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罪。控罪指,「快必」於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及在限聚命令下故意忽略服從警察陸嘉永按照《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則》作出或發出的命令,解散有關的受禁群眾聚集。
控方今加控的發表煽動文字罪則指,「快必」同日同地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控罪未有列明文字具體內容。
「快必」聽取新增控罪後表示:「即係三條罪加多條,變四條?」獲裁判官確認後,「快必」回答明白控罪內容。
控方今表示,本案將轉介至區院審理,申請押後至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屆時本案將與另案一同處理。控方反對「快必」在本案繼續保釋,裁判官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快必」繼續擔保。惟「快必」牽涉另案,他因而須繼續還柙。
「快必」所涉另一宗案,指他今年3月和7月在牛頭角下邨、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港鐵黃大仙站、觀塘站及裕民坊一帶及藍田啟田商場外,發表煽動文字,包括「光復香港」及「五大訴求」口號、「黑警死全家」、「解散警隊刻不容緩」、「7.21唔見人」等等。
案件上周二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絕讓其保釋,他將於本周四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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