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花紅】壹傳媒向員工送股份 須納應課稅收入
壹傳媒
壹傳媒(282)公佈,向集團僱員授出獎勵股份,授股價為0.25元,每名僱員可獲得相當於1個月薪金的股份。合共2,485名選定僱員,獲授約2.04億股獎勵股份,佔目前已發行股本約8.4%,及佔已擴大後股本約7.76%。壹傳媒股價今日升3.73%,報0.25元,即與發行價相同。
根據獎勵股份計劃,公司聘任一年或以上的選定全職僱員,可獲配發獎勵股份,相當於近期的月薪,而股份無禁售期,即變相向員工派發相當於1個月薪金的「花紅」股份。而聘任不足一年的選定僱員,獲派獎勵股份為月薪一半。
壹傳媒表示,計劃為獎勵措施,旨在透過擁有股份,直接將選定僱員的權益與股東看齊,因而鼓勵僱員對集團作出更大貢獻。
獎勵股份將根據股東於壹傳媒在去年7月28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授出的一般授權發行。獎勵股份的認購款項將由集團的成員公司悉數支付,集團不會因配發及發行獎勵股份而籌集任何資金,今次獎勵計劃發行約2.04億股,預期金額總值5,114.6萬元。
不過,提提大家,按法例規定這筆「意外」之財是要課繳薪俸稅。根據《稅務條例》第9(1)(a)條,凡因受僱或擔任職位而得到任何股份獎賞益,由於屬額外賞賜,須納入應課稅收入,在得到股份獎賞的課稅年度納稅。僱員和僱主須依照報稅表上的規定申報收益,否則會招致重罰。日後出售股票時,所賺取的利益一般不須課稅,而虧損亦不可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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