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被告包括業主委員會主席林振枚、副主席趙勇全及8名委員。另兩被告是新管理公司獅寶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李偉雄。
據入稟狀,按商場的分公契,龍亞行會負責管理商場,有效期直至它自行辭職或原告大業主失去業權為止。但去年9月,委員會決定終止龍亞行的職務,並在今年1月委任獅寶做新的管理公司,又佔用了兩個屬於大業主的單位做管理處,遂興訟追究。
委員會副主席趙勇全昨對本報指,舊管理公司管理不善,令商場的空置率達85%,而其舖價由04年的70萬元,跌至現在的21萬元。他們要求政府規管大廈訂立分公契,免讓其他小業主受影響。
案件編號:HCA1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