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6.12警暴受害者入稟法院 要求披露涉事警員身份
速龍小隊鄧炳強反送中抗暴之戰
反送中運動至今九個月,警方屢遭批評濫權濫暴,部份防暴與速龍小隊執勤時,更拒絕展示警員編號,即使傳媒拍下警暴過程,事主仍無從追討。其中市民吳康聯去年6.12當日下午在夏愨道與添華道交界橋底突遭一批速龍小隊扯跌、並被亂棍毆打兼狂踢,他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方披露涉事警員身份,並交出所有相關文件,包括警方行動紀錄、會議紀錄,以及警員記事冊等,以便日後提出索償及向執法部門投訴。
申請人吳康聯(51歲),昨透過律師在6.12九個月前夕入稟法院,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吳於去年9月已聯袂另外兩名事主,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速龍小隊和防暴警有系統並持續地拒絕展示編號,違反《人權法》,並下令處長指示警員展示編號。該案已定於本月27日進行司法覆核許可聆訊。
至於本案,吳要求法庭頒下披露令,下令警方以誓章形式,披露所有於6月12日當天下午3時許在夏愨道與添華道交界扯跌他並對他拳打腳踢的警員身份,包括姓名、警員編號和地址。此外,吳亦要求警方交出所有與事件有關的文件,包括警方行動紀錄、備忘錄、會議紀錄、報告、俗稱「流水簿」的記錄冊、警員記事冊,以及任何其他實體或電子檔案文件等,並容許其代表律師查閱和影印有關文件。
吳又要求法庭批准他使用上述資料,以向涉事任何失責警員提出法律訴訟,包括向執法部門或有關機構投訴,並提出民事索償等。
-----------------------------
【武漢肺炎】專頁 全民自救 抗疫資訊盡在《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