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統會全名為「國家統一委員會」,在一九九○年由台灣前總統李登輝成立。針對當年國民黨內非主流派對李登輝「台獨」的疑慮,李決定在總統府組織架構內成立國統會,負責兩岸統一方針的研究與諮詢。
九一年二月,國統會通過「國家統一綱領」(簡稱國統綱領),綱領闡明:「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至於有關統一時機與方式,國統綱領強調「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四大原則」,分近程(交流互惠)、中程(互信合作)、遠程(協商統一)三階段目標,實現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統一中國。
但國統綱領也同時要求兩岸「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以及「在國際上相互尊重、互不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