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我們的王羲之寫《蘭亭集序》,其人生哲理觀絕不下於愛倫坡。右軍認為生命是真實的,有意思,重要。他認為像今天的張五常,人有時豪情頓發,有時感慨萬千,放心不下,因為知道生與死是兩回事,生命是不可以嘲笑的。結論中他寫道:「每覽昔人興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懷,故知一生死為虛誕……。」這是說,因為人的行為有時喜樂,有時悲傷,放心不下,所以我們知道生與死沒有分別之說是無稽的。主觀的哲理,用上客觀的邏輯分析,逸少真才子也。
羲之所說的「昔人」,知道「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不會有無端端地打死肥妹的青少年在其中。今天的世界真的是變了。
幼年時在廣西逃難,這裡那裡上幾課,戰後是佛山華英及香港灣仔書院,轉校頻頻。每次轉校,或升一級,或降一級,或留一級,不同老師出的作文題目永遠免不了《我的志願》。當年我想,此題那麼老土,那麼俗氣,老師食古不化!無可奈何,還是胡亂地把自己的《志願》交出去。寫《肥妹之死》後,我想,出《我的志願》為題的國文老師有點意思。我真的很想知道,打死肥妹那一群青少年,如果要寫《我的志願》,會怎樣寫呢?毫無志願,覺得生與死同樣可笑,一個字也寫不出來吧。
今天晚上與一位朋友談到肥妹之死,說到那些陷於迷惘之境的青少年,論及大家少小時面對的《我的志願》的作文題目,該友說:「如果打死肥妹的青少年說志願是打家劫舍,也應該及格吧!」
再敬語特首。上文引用愛倫坡最後說的有意思:Therearemattersofwhichnojestscanbemade(有些事物是不能嘲笑的)。我們要把陷於迷惘之境的青少年帶到真實世界中去,帶到不能嘲笑的事物那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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