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2004年立法會通過的《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令》(下稱《豁免令》),補習社就收取費用、聘請僱員、假期及授課時間等範疇獲不同程度豁免;《教育條例》則規定,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有權命令註冊學校在指定日期放假,但《豁免令》下補習社正正就此範疇獲得豁免。
蘇廸希指出,教育局今年1月底要求全港補習社跟隨主流學校,延長假期至2月16日,之後一再將補習學校納入強制停課範圍,並不合理,質疑教育局涉行政失當。蘇又對蔡若蓮反口深感憤怒,「我哋係被歧視得好犀利,教育局背信棄義,復課前同中、小、幼校長都有坐低傾,補習社就冇份,口罩又冇份」。
律師莊耀洸指《豁免令》明確豁免補習社有關要求,當局近月一再發通告要求補習社跟隨主流學校停課、復課,做法不恰當。教局指教育局副局長早前就第二輪抗疫基金的資助安排,聽取補習社代表的意見。當局重申復課安排乃專業決定,不存在預設方案和口頭承諾版本。
■記者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