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真面目】白孝華拆解修訂:協議無法律責任 立法條文不納入額外人權保障屬無用
逃犯條例引渡惡法惡法真面目白孝華刑事檢控專員
港府硬推《逃犯條例》修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更指法律界因「誤解」,以致反對修例。面對惡法修例殺到埋身,《蘋果》即日起找來法律界權威人士,將每日為大家解釋對修例的看法,逐點反駁李家超「誤解論」。
今日就由前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白孝華(Michael Blanchflower),戮破《逃犯條例》修訂的謊言。
問題:政府就《逃犯條例》提出所謂讓步後,堅稱不將額外的人權保障等寫入法例只為增加靈活性,相信引渡國會遵循,但一紙協議是否真的具有法律效力?
白孝華:社會各界一直對修例有憂慮,政府最近提出的6項讓步修訂,包括將移交罪行適用範圍由可判監逾3年的罪行,提高至可判監7年或以上等,作用實在「微不足道(inconsequential)」,因為大部份嚴重刑事罪行最高刑期根本都高於7年。法律界一直指出37種可移交罪類中,絕大部份都可以判處最高7年或以上刑期,商界最為關注的賄賂及貪污便是一例;專業界擔心被指控製造、使用、或管有虛假文書等罪,最高亦可判監禁14年、偽造賬目亦可判10年刑期;盜竊罪、刑事損壞亦可判處監禁10年。
今次政府所有最新的調整,未有處理《逃犯條例》修訂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任何人都有機會被移交到未能確保有公平審訊的國家。而港府對於移交請求國的額外要求、條件,更只以行政方式處理,而未有列明於立法條文之中更加「無用(useless)」。為何不納入法例之中?有關協議中的承諾,實際不構成任何法律責任。
日期:6月9日(日)
集合地點:維園草地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維園草地遊行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
新聞有價 你肯為《蘋果動新聞》付幾多錢?
https://hk.adai.ly/QDTT6y5m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