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受#metoo啟發揭30年前遭性侵 風頭躉教師非禮五女生罪成囚兩年
非禮#MeToo麥龍兒
家庭主婦在結婚周年紀念日受「#metoo」事件啟發,鼓起勇氣向丈夫講述30年前讀小學時,遭校內一名男教師非禮,最終決定報警,及後更揭發有多達五名受害人。涉案已婚男教師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八項非禮罪成。法官今判刑指,被告違反誠信,利用老師身份在短時間內多次侵犯多名年幼女童,令人髮指,更透露部份事主患上創傷後遺症,情緒一直受困。惟法官指,由於案件發生在30年前,受案例約束;再加上被告在教學上表現出眾,酌量減刑,最後判他入獄2年。
已婚被告麥龍兒(57歲),育有兩名分別15和16歲兒子。他被捕前仍於案發新界一間小學任教,職至主任級。
辯方求情時特別提到,本案發生在30年前,法庭量刑時應考慮當時的社會背景、對同類案件的看法、判刑趨勢和案例等,辯方以地鐵非禮為例,於1993年被定罪只須簽保守行為,或罰款500元了事,隨後才有判監的刑罰,可見當年與今時今日的量刑指引差距頗大。控方亦指,同類案件的最高刑罰於1991年才由5年增至10年,基於本案案發的年代,同意判刑應以此作依據。
法官判刑時指,若以現今的量刑基準,經審訊後定罪的被告,最高可判監10年,惟因案發時間久遠,判刑需受案例約束。被告在案發時27歲,五名事主則介乎6至8歲,兩者年齡差距頗大。辯方品格證人的口供顯示,被告為人師表30年一直受學生愛戴,對學校發展不遺餘力,撇開本案,被告可謂一名模範老師;本案除令被告失去教職,還損失30年來的長俸,對家庭經濟造成重大打擊。
法官指,本案案情嚴重部份包括被告伸手入事主的裙內直接撫摸私處,部份較輕的案情則是摸大腿和臀部,以及隔着內褲摸事主私處。五名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X對事隔多年的侵犯遭遇仍記憶猶新,情緒受困,感到羞愧;Y則患有創傷後遺症和驚恐症,又有酗酒問題,缺乏安全感,對性格、心理和情緒發展造成影響。報告並透露,X因被老師出賣而缺乏安全感,不但自責,更缺乏信任,對貌似被告的人士存有戒心;又擔心兒子被性侵而不斷作出保護行為,反令母子關係變差,影響兒子發展。另兩名事主A和B則未受太大影響。
法官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在短時間內多次侵犯多年年幼學生,違反老師和學生、學校和家長之間的誠信,行為令人髮指。在6至8歲的學童心目中,老師地位崇高,有舉足輕重的位置,比父母更甚,被告的做法令人痛心,但考慮他一生盡忠職守,30年來表現出眾,對學校、學生貢獻良多,酌量作出減刑,判監24個月。
被告原被控九項非禮罪,被指於1988年至1994年間犯案。被告當時在案發小學任教英文及體育科,五名事主則分別就讀小一至小三年級。證供顯示,被告每次均藉詞講解習作或問書,著事主站在他的教師桌旁,然後趁機將手伸進女生裙內摸大腿及臀部,有時更會伸手入內褲摸女生私處,有時有其他同學在班房內。
五名事主先後作供,均指被告是校內受歡迎教師,遭侵犯後感到驚慌。如今她們已長大成人,部份更已為人母,發現有親人仍在同一學校讀書,為給自己一個交待,故出庭指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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