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職無望離開廉署以投資賭博為生 前高級主任欠債攬全家燒炭囚兩年

蘋果日報 2021/03/02 22:15

燒炭自殺廉署調查主任翁志偉

廉政公署高級調查主任因未能晉升至總主任,失望下離開廉署,及後投資股票失利,更欠下逾600萬元賭債,最後因欠租被業主迫遷。在遷出限期前一晚,他趁妻子和一對5歲孖仔熟睡時燒炭,幸好看更察覺單位冒煙,揭發事件,一家人性命無虞。前主任早前承認施用毒藥和虐兒等三罪,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今判他入獄兩年,並指其行為相當自私,罔顧家人性命,為法律所不容;李官又謂,事情發展到如斯地步,實是他咎由自取。
被告翁志偉(51歲)承認於2017年10月30日在觀塘住所施用毒藥,危害30歲妻子性命,又故意虐待兩名5歲兒子。法官李瀚良透露,被告的妻兒沒有任何心理創傷,妻子已原諒被告,兒子亦毋須接受輔導。
被告向家人隱瞞失業及欠債
辯方早前呈上多封求情信,被告於信中自言後悔,妻子則謂丈夫疼愛孩子,請求輕判。親友亦讚揚被告上進顧家,對事件感到驚訝和悲傷。辯方今日進一步求情指,被告無法放下面子與自尊,不欲家人知道自己沒有工作及債台高築。案發前,住所業主通知他要搬遷,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被告精神恍惚,在搬遷日期前一天燒炭。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1994年加入廉署,及後晉升至高級調查主任,卻因未能升至總主任,失望之下離開廉署,改以投資股票為生;惜投資失利,其後沉迷賭博,欠下巨債600多萬元。背景報告指被告勤奮顧家,惟性格內向,不易向人求助,終走上自殺之路。
法官接納被告一向勤奮,惟因工作不順、逃避現實、沉迷賭博,終鑄成大錯。被告受壓力影響,以致情緒低落,喪失判斷力,魯莽犯案,令人惋惜,慶幸被告家人未因本案受到巨大傷害。法官相信被告無意傷害家人,但終究也是咎由自取,衡量後判監兩年。另外,雖然心理學家認為被告重犯機會極低,但法官仍建議他接受專業輔導,努力面對將來。
稱擬自殺讓家人領保險金
案情指2017年年初,妻子見被告遲交租和減家用,已察覺他或有財政困難。事發前的日間,被告途經食品市場時,萌生燒炭念頭,於是買炭,待凌晨二時家人入睡後,被告一度考慮跳樓,及後在廚房燒炭,但感受不到效果,於是將炭轉到客廳。迷糊之際他想念兒子,到睡房看了妻子和幼子一眼,然後回自己房間,坐於長子身旁,並將房門打開,稍後被告漸漸昏迷。
及至凌晨4時,看更巡樓,發現被告的單位冒煙,拍門吵醒被告的妻子,妻子用水澆熄炭火。三母子隨即送院,並無大礙。被告接受警方調查時承認企圖自殺,但稱無意殺害家人,只謂自己欠債近700萬元,希望家人能領取他的保險金過活。

【案件編號:HCCC271/18】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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