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由於該例已訂立了超過60年,從來無執行過,而港府也認為條文已過時,條例罰則偏低,每項定罪的最高罰款只有500元,繼續違法的罰款每天也只是50元。
勞工處官員今日在討論最低工資一事上,將向勞顧會委員簡介《行業委員會條例》。據知,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希望未來三至四個月可成功令勞資雙方就具體落實最低工資達成共識。勞工界普遍認為,此舉是趕及特首在10月施政報告前完成工作,向市民有所交代。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本月初在立法會公開指摘港府一直沒有將《行業委員會條例》告知勞顧會,是迴避問題;而職工盟議員李卓人則強調,只接受立法形式去落實最低工資,不同意用約章形式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