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指出,房署雖然可採取扣分制去作出檢控,要求有關住戶遷出或調往較低層單位居住,但事前應調派由三名前警務人員組成的「偵查屋邨高空擲物特別任務隊」進行監視,惟該小組人手嚴重不足,房署必須增調人手協助。此外,房署可在大廈地下加裝圍欄,防止居民走近發生危險,或在屋邨張貼告示提醒居民注意小心。
儘管居民可自行安裝閉路電視攝錄鏡頭去監視或拍下擲物狂徒的犯案證據,可是王坤認為這項任務應由房署負責,而非轉嫁到居民身上。
同時,若房署知道擲物者的精神出現問題,除將個案轉介予社署處理外,事後亦應向有關部門跟進了解最新情況,如有必要需強制要求擲物者入院接受檢查和治療。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