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廣告】人格分裂的社媒從業員(Jansen Lu)
廣告數碼廣告Jansen Lu社交媒體
多點同理心,以用戶利益先行去做內容來傳達公司的訊息。
早幾年有個廣告,我對其標語印象很深:「因為我哋都係司機囉!」
這廣告的意思是,我們自己都駕駛,所以能做出一些貼合司機用的產品。主要的Message不是我的產品有幾好用,而是打「同理心」牌,希望觸動駕駛人士。不過因為我不是司機,我不知道對駕駛者來說有幾打動。但至少以消費者角度來說,是有點Appealing的。
這種同理心其實正是我們做社交媒體很需要的態度,尤其是當我們做內容的訊息及Creative。其實我們出Post,出怎麼樣的內容也可以,只是看你內容的人Like不Like是我們不能控制。因此如果把我們要講的訊息變成一般用戶都Like的東西,就變成了一個責任,也是一種技能。
當我們要各用戶傳遞公司產品/服務的訊息時,我們往往都傾向直接把內容寫得很「廣告」。我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就很易以公司立場、Marketers的立場去寫內容,於是就把社交媒體上的帖文變成了吹噓自己產品/服務有多好的廣告。這與我們投放Banner Ads幾近沒有分別。
但當我們以一般用家身份去看Facebook / Instagram / YouTube,甚至是電視、雜誌時,我們明明就不喜歡看廣告。電視廣告本來就是我們的廁所位,「明買明賣」的廣告Post根本在我們快速滑動News Feed時是沒有留下印象的機會,但當我們回到工作崗位,這種的經驗我們就完全忘了。
雖然我們不像比利分裂成24種人格,但我們內裡至少有兩種各走極端的人格潛藏,上班時是以為人家會喜歡我們廣告的Marketers人格;下班時就是討論看廣告差點安裝了Ad Block到Chrome的消費者。如果我們能把消費者人格搬到工作間,多點同理心,以用戶利益先行去做內容來傳達公司的訊息,可能在社交媒體上的成效會好一點。
Janse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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