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先生,以「井水不犯河水」評論一眾港區人大代表為趙連海寃案連署。
孫文先生在一八八七至一八九二年期間,在香港修讀醫科,他在三十年後坦言,「我之此等思想(指他們的革命思想)發源地即為香港」。倘若孫文先生「井水不犯河水」,不到香港讀書,或在港期間苟且偏安、不思國是,哪會有辛亥革命推倒帝制?
一九五○年,韓戰爆發,受美國操控的聯合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禁運,當時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順理成章地參與。霍英東先生在韓戰期間,在香港搜購藥物等軍需物資,晚間偷運回大陸,濟助不少同胞。倘若霍先生「井水不犯河水」,不為大陸提供軍需品,韓戰枉死的中國將士,又何只十五萬人呢?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議決實行「改革開放」。倘若當時港商堅持「井水不犯河水」,不為廣東省提供營商經驗、工業技術、資金人脈等等,深圳和廣東省哪會有這三十多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