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上市公司發盈喜盈警屬股價敏感消息,但何時發出卻沒有明確界線。執業會計師林智遠指出,若消息已屬「市場人人皆知」,則公司或有「合理藉口」不公佈盈喜盈警。
倘公司業績倒退,根據《上市規則》可構成「須予披露事項」,而《證券條例》內幕消息發放指引則指出,若消息並非普遍為市場所知,並相當可能對股價造成重大影響,包括「業務表現出現變動」,則需要披露。
不過香港監管以原則為主,並沒設下界線,故倚靠監管機構判斷上市公司有否疏忽。例如2014年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曾批評暢豐車橋(1039),在2011年下半年財務表現大幅倒退(例如純利比上半年倒退63.9%),卻沒盡快發盈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