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昨要求謝曼怡解釋何謂不合資格人士,謝解釋《廣播條例》及《電訊條例》部份條文原意是避免市場資訊單一化,而李國章胞兄李國寶任董事的電盈旗下已持有本地收費電視牌照,為防少數人壟斷市場資訊,故李國章當時屬不合資格人士。她受辯方盤問時確認,局方於2011年7月及11月分別收到申請,即李國章以董事及主席身份控制雄濤,局方認為以李國章背景可為業界帶來正面影響,包括提升競爭、提供多元化節目等;而雄濤作為剛起步公司,相信李國章加入可推動公司發展,故建議批出申請。
謝指雄濤非唯一一間獲准以不合資格人士任董事公司,她主動透露與雄濤同時獲發牌的鳳凰優悅,早於2010年已申請由不合資格人士控制公司,並獲批准;而自2000年起的11個同類申請中,當局批出其中10個。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