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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控中銀勝訴獲一千元象徵式賠償

蘋果日報 2015/02/13 06:00

中銀香港林潔華梁沛霖金城銀行

夫婦於1998年的金融風暴中炒樓損手,欠當時的金城銀行(現為中銀香港)逾九十八萬元,夫婦及後主動向銀行交出五套東莞房產證,以示誠意會分期還錢。惟夫婦只還款二千元,及後雖然中銀香港在法庭追債獲判勝訴,夫婦卻反指中銀香港非法扣押其房產證,索償損失近一百六十萬元。

法官今頒下判詞,指原告夫婦林潔華及梁沛霖的索償是虛構,但在2010年兩原告向被告索回房產證,被告在十八天後才交出,屬非法扣押,更指被告將有關房產證閒置律師行近十年,為反映法庭對被告行為的不恥、漠視他人的權益及傷害他們的財物,判被告須向原告付一千元的象徵式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