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籲開放大陸廣告登台灣

蘋果日報 2009/04/25 06:00


台灣各縣市在大陸媒體大賣廣告,大力推廣,但大陸商品卻因台灣法令,遲遲無法登台。台北市政府發言人、觀光傳播局長羊曉東昨日呼籲,台灣應馬上修法,讓大陸廣告登台並納入制度化管理,為島內旅遊業、廣告業、媒體產業帶來可觀商機與收益。
台灣去年廣告市場總值12.5億美元(約97.5億港元),較前年下跌6.6%,但大陸去年總值則高達688億美元(約5,366億港元),較前年增長17%,市場規模相差甚遠。應邀前往蘇州參與「2009中國蘇州國際旅遊節」的羊曉東表示,目前兩岸互動日趨緊密,大陸商品或服務廣告都不能登陸,令業者錯失商機,也令民眾也無法享受市場資訊透明化帶來的好處。
羊曉東認為開放大陸廣告登台,除為各行業帶來生意,也可以促成大陸商品資訊與價格透明化,但他強調開放大陸廣告並非毫無限制,未來應回歸一般法律規範,由中央主管單位負起廣告管理責任。
一同到大陸參訪的台北市觀光委員會副執行長趙心屏則認為,不能全面開放大陸廣告,例如台灣房地產不景氣,基於保護台灣產業,不宜開放,但觀光、城市行銷等廣告則可以開放。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