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前日凌晨1時許,允祈由海濱添馬公園跑向政府總部方向,橫跨龍和道東行5條行車線,當他經過安全島石壆再穿過西行線時,一輛的士駛至收掣不及將他撞倒,他被撞至整個人彈起飛落慢線,當場頭破血流昏迷送院。
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名,拘捕肇事39歲姓譚的士司機,並正調查事件中是否有人亂過馬路肇禍。譚事後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上旬返警署報到。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姑勿論是否有人亂過馬路,但對於釀成車禍,司機都要負上很大責任。因為作為小心謹慎的道路使用者,任何司機都應該「一眼關七」,在任何時間提高警覺,「唔可以話唔知道會撞倒人,又或者你(行人)行出馬路咪撞你囉!」法庭會根據事發時車速、行人走出馬路的速度與距離,以及涉事行人所穿衣服是否沉色導致影響司機視線等因素,作出判刑考慮。
■記者翁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