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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樂死因研訊︱梓樂出事前TG群組對話曝光

蘋果日報 2020/12/15 18:48

周梓樂死因研訊

科大男生周梓樂去年11月4日凌晨於將軍澳警民衝突期間,在尚德邨停車場墮樓昏迷,留醫5天後不治,終年22歲。有份調查的偵緝高級警員今繼續於死因庭作供,梓樂出事前於Telegram群組發出的訊息曝光,顯示他當時在尚德停車場,例如他指「X佢射上停車場」、「係停車場食花生姐」,而最後訊息為零時49分發出「同埋拎咗啲野落去」、「俾人」等。
偵緝高級警員林志強今繼續作供,透露他接收了梓樂的四項電子裝置證物,當中只有桌面電腦沒有密碼,其餘iPhone手提電話、iPad平板電腦及MacBook Pro手提電腦都有密碼上鎖。由於家屬無提供密碼,他檢取為證物後轉交網絡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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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警員林志強
林續指,今年2月他與同袍應網罪科要求到警察總部,主要瀏覽無密碼上鎖的桌面電腦的內容,結果在Google Chrome瀏覽器找到一些登入網站時記下的密碼,遂提取有關資料。林指出,梓樂電腦中有一串「好有長度」的數字密碼經常出現,他嘗試用來解鎖iPad,成功開啟iPad。

iPad桌面背景似為示威現場

林為iPad外貌拍下的照片及截圖呈堂,顯示iPad鎖定畫面的背景圖是一張多人在街上舉雨傘的照片,似是遊行現場;解鎖後的桌面背景亦似示威現場,有戴上建築地盤頭盔的人,周圍有白煙彌漫。他查閱過梓樂iPad的瀏覽器紀錄,發現梓樂大多是觀看YouTube影片。林截圖時,梓樂Telegram顯示有12.4萬條未讀訊息。林其後檢查梓樂的Telegram內容。
Telegram截圖顯示,梓樂當晚出事前最少在兩個群組發言,分別是有6名成員的「飛機佬群」及8名成員的「行街(遲到)」群組。其中梓樂在零時41分起,向飛機佬群發訊息「X佢射上停車場」、「係停車場食花生姐」等,最後訊息為零時49分發出「同埋拎咗啲野落去」、「俾人」。
截圖可見,除梓樂發言的兩個群組外,梓樂Telegram有朋友「仁昌」、「Kelvin」加入,梓樂亦有參與「TKO公海」、「真.宣基人」、「抗爭前線戰況直擊」、「628日本廣告業務組」、「NordVpn」等群組。
至於在「行街」群組,梓樂在11月3日晚上11時28分發訊息「入咗富康」,有人其後發言指將軍澳約於零時40分發射催淚彈,梓樂在群組最後發言是「ys(是)」並發送一張由停車場二樓半拍攝的尚十街口情況,可見防暴警在唐明街已設置防線。

TG群組「飛機佬群」對話

6 members
November 4, 2019
梓樂:X佢射上停車場 12:41
子傑:close window 12:43
梓樂:係下面 12:44
子傑:你返唔返到去架 12:45
梓樂:係停車場食花生姐 12:46
梓樂:咩都冇帶 12:47
香港國民:屋企唔是好view d咩 12:47
子傑:住得高 12:47
梓樂:望唔到 12:48
梓樂:同埋拎咗啲野落去12:49
梓樂:俾人12:49(最後發言)
子傑:safe? 01:12
香港國民:廣明苑法團好波
子傑:尚德冇人權
香港國民:X d手足一見佢地稍為退後 就行到勁出X狗 係咪傻架

TG群組行街(遲到)對話

8 members
梓樂:@(用戶名) safe? 11:28
🐰 (admin):safe
因為雷射筆出動左三四架警車去富康拉人
on9
梓樂:入咗富康 11:28
🐰 (admin) :
(照片,將軍澳街頭)
唔知有冇入
November 4, 2019
梓樂:嚇親 12:08
點知散場了 12:08
🐰 (admin):個男仔比人拉左 我想拉佢起身 但太多速龍 我驚
#將軍澳
0040 放咗十發Tg!?!?!?
[引述上一句]
乜X野
梓樂:ys 12:46
(照片,停車場影向尚十路口)12:46
(最後發言)

梓樂出事後 舊同學紛紛致電

林亦使用了成功解鎖iPad的密碼,成功解鎖了梓樂的MacBook Pro,查閱網站瀏覽紀錄後,發現梓樂主要用來觀看YouTube及做功課,與案件無關。
林其後透露,他亦透過電訊商取得梓樂手機Sim卡的通話紀錄,發現去年11月2日傍晚6時21分,有一個來電及一個撥出紀錄。同月4日凌晨2時許,有3通來電紀錄,相信來自梓樂的舊同學,而當時梓樂已出事。同日凌晨約2時半、傍晚6時許,再有兩通相信接駁至留言信箱的來電,但找不到來電者身份。
林指,除了上述紀錄外,去年11月2日至4日期間,該Sim內沒有其他通話紀錄。至於梓樂的另一張Sim卡,則相信是去日本旅行的數據卡,由林的同事檢取。
林在陪審員查問下透露,去年11月案發後,由於媒體比較關注,故警方在未收到市民報案的前提下,主動調查本案。至於今早庭上播放的車cam,是車主應警方呼籲主動提供,雖然與案件無關,但亦一併檢取。

陪審員問有否跟進TG信息 證物警:不是我負責

有陪審員注意到梓樂TG群組內的兩個訊息,即他出事前稱「落去拎啲野俾人」,以及問一名「行街(遲到)」群組內的成員是否安全。陪審員問,警方有否跟進有關訊息?惟林自言,其職責僅是檢取證物,調查由同僚負責,而他不知道同僚有否跟進。
陪審員續問,警方有否嘗試尋找TG內發言人士的身份。林表示,「用過嘅人都知搵返個人(用戶)有困難」,因為用戶名稱不是真名,檢取iPad後亦不可接駁上網,因為一旦梓樂被群組刪除,所有內裡訊息亦會自動刪除。
因此,截至目前為止,警方仍不知相關TG群組成員的身份。而根據林的認知,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尋找到有關人士的身份。
【案件編號:CCDI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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