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見工後兩周內要回覆offer 否則好工就溜走

蘋果日報 2019/07/04 14:24


招聘顧問公司Robert Half今年1月獨立調查機構訪問香港225位商界領袖,發現超過一半(52%)受訪僱主曾因為求職者考慮太久而取消其錄用通知,這顯示雖然招聘的企業已經發出了錄用通知,但許多求職者仍然有可能會錯失這些職位。
根據調查,超過四份一(28%)招聘經理期望在一天至一周內得到求職者的回覆,而四成(40%)招聘經理認為一至兩周是可以接受,少於五份之一(18%)認為兩至三周是合理的時間,只有12%覺得即使三至六周也是合理的。
根據調查結果,近三份之一(29%)香港僱主表示求職者考慮很久才接受某一份工作的最常見原因,是「同時獲得多個受聘機會」。超過四份一受訪者(26%)指出「求職者認為薪酬不夠競爭力」,而20%表示主要原因是「求職者獲得現任僱主的反建議 (Counteroffer)」。根據香港僱主指出,求職者遲遲未能決定是否接受新職位的其他常見原因包括「對該職位不夠認真」(16%)和「工作內容不符合期望」(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