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傅佐路有一間連鎖超市昨日接獲總公司的奇葩新規定,從本月開始,每月每間分店都必須捉一名小偷,如果完成不了任務,店長罰款100元(人民幣‧下同)。若捉住小偷,標準是小偷付10倍罰款。
該店的店長表示,這個規定看起來很荒唐,但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她指,自己分管的店不是太大,但每個月都有物品被盜。就在不久前,店內被盜兩瓶茅台,月底當班員工自己承擔了費用。上月店內盤點,發現一種型號的酒再次丟失數瓶,於是當班員工留意停留在貨架前的顧客。
前天早晨,店員發現一名男子在該酒貨架處逗留時間較長,後發現拿起酒藏起來就出了門。員工追上前,該男士發現不妙,丟下酒就跑,卻被路邊車輛撞倒。當班員工在追逐該男子時也受了傷,最後沒有繼續追下去。
超市還在收銀處貼出2張照片,上面正是經常光顧他們超市的小偷。店長指其中一名戴眼鏡的小偷,原常在超市內盜竊,員工發現他來就盯着他,小偷偷不到物品,就不再來他們店了。現在公司實施這個政策,雖然罰100元,其實是讓員工提高警惕,減少公司損失。
《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