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權政治在美國民主土壤茁壯成長,多得2010年1月最高法院裁定,指企業的政治經費不算「賄賂」,也不會令已當選的政客「腐化」,結果令得來不易的競選籌款改革付諸東流,造就政治行動委員會(PAC)迅速發展。
PAC利用商界源源不絕的政治獻金支持或反對某候選人,2010年中期選舉,各大企業的行政總裁、華爾街大亨、大藥廠和石油公司等既得利益者,投入3億美元(23.4港元),成功左右選情。美國商會和科克工業集團揚言今次大選會投入多數億美元支持羅姆尼,科克還向員工發出「不投羅姆尼後果自負」的內部信件,都試圖影響大選結果。
舖天蓋地的競選廣告或公關活動即使未必即時蠱惑人心,但對國會議員已起震懾作用,在政策投票顧慮更多--投票保護大企業的利益,未來競逐連任就可以獲更多匿名捐款作報酬,反之,得罪大企業,隨時面對排山倒海的負面消息……為人民發聲?難免成為次要考慮。
金主利用金錢左右選舉結局,令美國民主被蠶食,選民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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