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周一判刑,當時法官Loretta Preska引述感化報告建議指,何應在前政協兼澳門商人吳立勝身處的賓夕凡尼亞州Allenwood低設防懲教所中服刑,但法官暫時未有決定。辯方律師致函法官,引述美國《聯邦刑事訴訟程序》指,若被告未有保釋等候上訴,法庭就應建議司法部長,在一個合理時段內將被告關押在原審或上訴地點附近,讓被告可準備上訴。
辯方律師因此建議,未來六個月應該讓何志平繼續留在現時身處的MCC,之後就轉往距離MCC約1.5小時車程的丹伯里懲教所完成餘下的刑期。律師未有說明何志平是否會提出上訴,只稱六個月應該符合《程序》所指的「合理時間讓被告準備上訴」。判刑當天本報記者曾經查詢上訴問題,當時律師稱會考慮所有選項。
丹伯里懲教所曾經是一所女子監獄,後來改為接受所有囚犯。釋囚Piper Kerman早年出版回憶錄講述自己在該監獄的經歷,故事後來改編為美國大受歡迎的劇集《勁爆女子監獄》。該監獄曾經關押不少名人,包括逃稅罪成的歌手勞倫希爾,以及組織人口販賣集團、協助中國人偷渡去美國的華人鄭翠萍等。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