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性侵】睇中同事前女友 2賤男攞偷拍淫片逼就範
台灣性侵嘉義市
台灣嘉義市前旅遊巴士司機陳建亨覬覦同事前女友的美色,竟找來另一同事李源山配合,兩人佯稱握有女子與前男友的親密光碟,約女子碰面要與她發生肉體關係,不然將影片外流,然後兩男先後在遊覽巴士下層性侵女子。嘉義地方法院今日審結該案,判陳4年零8個月、李3年零2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該案發生在前年8月,涉案男子陳建亨當時已從嘉義客運離職,轉往台南龍族通運公司,而李源山當時亦已離職。陳男因之前曾目睹前同事和其前女友,在嘉義客運北港站2樓客廳內有親密舉動,陳離職後於2015年8月間陸續透過facebook傳送簡訊給女子:「2014那一天,嘉客北港站樓上那一幕,還保留着影音,還不錯看」、「我不爽時真想把這公佈出去」等,讓女子心生恐懼。
女子擔心影片遭陳男散播,為取回光碟,相約在雲林縣北港鎮一間麥當勞見面;陳男在簡訊中向女子提及持有影片者其實另有其人,並找來舊同事李源山配合演出。
判決書披露,2015年8月14日上午9時許,陳男約女子在麥當勞見面後,隨後將女子載往嘉縣新港鄉宮後村新民路一處空地,要求女子一同進入其停放在該處的龍族通運公司遊覽巴士,隨後在巴士下層行李置物處性侵女子。陳男得逞後,向女子表示:「提供影片的人已經到場,一次把事情處理完,如果不處理完,怕以後又要再出來一次。」暗示女子再與李男發生性行為,待李男抵達後,陳男向李男提供安全套,讓對方在巴士上將該女子性侵。
陳男食髓知味,同年9月11日再傳送「你放心我會毀掉第二片」短訊給女子,女子越想越不對勁,因此報警。判決書指,陳男無前科,離婚,育有2名子女,已坦承犯案,並同意賠償女子30萬元新台幣(下同‧7.8萬港元);而李男亦已婚,育有2名子女,目前分居,同樣認罪,並賠償女子20萬元(5.2萬港元)。法院最後判陳4年零8個月、李3年零2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