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社工阻差罪成囚一年 曾健超:判決荒謬 邵家臻:打壓為實

蘋果日報 2020/06/17 16:49

曾健超劉家棟抗暴之戰打壓社工

【更新】

社工復興運動成員、註冊社工劉家棟於去年7月27日元朗示威中,身處推進中的警察防線前,呼籲警方讓人群慢慢散去,今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重囚一年,且不許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社福界對裁決表示極度震驚和憤怒,批評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惡意重判,憂慮此案開了極壞先例,影響未來所有因反送中運動而被捕和被控的社工,對社會發出極壞訊息。而曾於佔領運動期間因襲警及拒捕判囚五星期的社工曾健超形容裁決「荒謬」及「超級過份」,直指與自己面對的案件相比,本案沒有暴力元素,亦沒人受傷,惟被告仍遭重囚一年,嚴重打壓社工以至普通人的基本示威遊行權利。
去年8.31港島警民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則表示,不明白為何劉家棟會遭重判。她指警方的確有權驅散示威者,惟也要顧及安全。對於蘇官裁決指警方驅散時有人倒地受傷亦不能避免,陳認為此說法有問題,皆因警方執法應使用最低武力及警力,而非傷害市民。
陳虹秀:社工好清楚自己做緊啲乜
她重申,社工職責是提醒警方清楚判斷現場環境,如現場人多則要留意會否出現人踩人或其他嚴重傷亡事故。被問及判決會否令社工在示威現場的工作更趨困難,陳說:「社工好清楚自己做緊啲乜,而家係似乎好多裁判官或法官唔知自己做緊乜。」她指同工均緊守守則,如警員不濫用警力及暴力,「其實我哋唔會阻你㗎」。
至於本案判決會否影響她的案件,陳指她的案件是另一回事,並說:「社工諗嘅唔係自己單案,而係自己應唔應該做。」她又謂會在審訊中爭取社工應有權益。
「社工守護公義是天職。」同是社工復興運動成員、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指,劉家棟被捕時仍堅持出示證件,向警員表明社工身份和意圖,為擔任緩解警民衝突的角色。惟裁判官的裁決明顯是以法之名、打壓為實,務求殺雞儆猴。他質疑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的判刑標準輕重不一。翻查資料,蘇官早前處理警員涉及藏毒和販運冰毒等四罪的案件,只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及罰款了事。
邵家臻:社福界群情洶湧
邵家臻指,過去社福界甚少批評司法制度或者法官裁決,「就算係我自己嘅佔中案,都唔會講法治已死」;但自反送中運動以來,法官似乎已經無法持平,「一單又一單,包括『智障不是減刑的理由』、『斬人者都有高尚情操』,呢啲離譜、跌破底線嘅言論」,令社福界不得不對法官質素以至立場作出指摘和批評。他指會全力支援劉家棟和其家人,並向其工作機構了解日後職位安排,「社福界係民情洶湧,會話畀家棟聽,佢唔係一個人捱」。
邵家臻又發表聲明,指劉家楝是首位因反修例運動而罪成入獄的社工,但劉當日目的是為協助示威者與警方溝通,沒有使用任何武力,被捕時亦只是舉高雙手,展示社工證。劉既無暴力行為,亦無犯事紀錄,法庭卻重判他,對香港市民及社工界而言,是一個極壞的先例。裁判官的裁決及判刑均明顯不成比例,是不折不扣的「惡意裁決」。
他又指,社工在現場只是履行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責任,「即使是干犯『阻差辦公』罪行」,亦屬動機良好,只想為和平離去的群眾充當緩衝,防止人踩人的意外發生。而事實上,案中只得劉本人受傷,並無傷及任何警務人員。
張超雄:以後社工仲點同警方合作落去?
邵家臻特別舉例指出,最近有人在藍田連儂牆撕紙兼揮鎚傷人,犯案者更有三項刑事紀錄,最終判監8個月;另有人在九龍灣連儂牆撕紙並毆打手無寸鐵的義工13拳,亦只是判囚5個半月。兩案均涉及暴力,惟刑期卻不足一年。蘇官的裁決,無疑不合理,亦對劉不公平。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亦指,社工在示威現場有合理角色,協助警方緩解衝突,促進溝通;尤其是外展社工,需在衝突現場照顧服務對象,避免任何危險和衝動行為,「要負刑責係不可想像」,甚至連警方高層亦曾承認社工有效發揮協調角色。張反問:「以後社工仲點同警方合作落去?」他指據當時新聞片段顯示,劉家棟手無寸鐵,不涉任何暴力行為,「咁都要坐監一年,係極權、極封閉嘅社會先會出現」。據他了解,約有20多名社工在反送中期間被捕,擔心裁決先例一開,對其他案件量刑起點不利。
社工總工會副會長張志偉:匪夷所思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副會長張志偉則指,業界憤怒指數爆燈,對有社工阻差辦公罪成感到匪夷所思,強調社工在衝突現場,從事專業認可工作,阻差辦公判罪與事實不符。對於裁判官斷然拒絕律師提出的保釋等候上訴申請,他認為即時監禁極不合理,未有顧及劉家棟有正職、候審期間亦未有重犯等因素,「判決係不知所謂」。他指社工角色不容置疑,司法制度和法庭應認清事實,妥善處理政治事件。
而本身是社工註冊局民選成員的曾健超相信,本案判決會起阻嚇作用,「警告緊大家,做合理、應該做的事都可以被秋後算賬」。他指警方過往處理示威都是「先拉社工,後打議員」,判決相信會令警員日後更敵視前線社工。他亦坦言,擔心在前線工作時會遭拘捕,又謂:「今時今日你問一個小學生,佢行街見到警察,擔唔擔心俾人拉、俾人屈拒捕、屈襲警?每一個人都擔心。」
根據相關法例,若註冊社工被裁定觸犯任何可令社工聲譽受損及判處監禁的罪行,即屬作出違紀行為,相關投訴會由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處理。至於劉家棟會否因本案而遭停牌甚至除牌。曾健超指出,劉須經過紀律聆訊,由註冊局審視其情況後,才決定如何處分。
記者 鄭語霆 梁銘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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