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片《怪胎》被指抄襲遭MCL等共14間戲院退出上映 導演聯同高先發聲明反對

蘋果日報 2020/11/20 15:56

怪胎寵我高先

台灣電影《怪胎》獲得今屆金馬獎共6項提名,8月在台上映,票房錄得近4,500萬新台幣(約1,222萬港元)。早前《怪胎》遭原告JK Holdings Limited入稟高等法院,入稟狀指《怪胎》涉嫌抄襲其公司於2017年的電影《寵我》情節,要求高院頒令禁止《怪胎》侵犯版權或在香港上映。
《怪胎》昨日仍如期在港上映,單日票房有4.4萬港元,但《寵我》一方早前發信予各香港院線要求停止上映《怪胎》,最終MCL全線11間戲院、影藝、新光及巴倫紐合共14間戲院退出上映《怪胎》,而其他院線如百老匯、UA、英皇、嘉禾等共32間戲院,就如期繼續上映,今日全港放映場次有89場。《怪胎》的香港發行公司高先電影有限公司(Golden Scene)及該片導演廖明毅,今日分別發聲明,指該片上映受到影響,將會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高先在聲明中指,昨日有戲院收到代表JK Holdings Limited的袁達堂律師事務所發出信件,指《怪胎》抄襲電影《寵我》及侵犯版權,要求停止上映該片及相關宣傳活動。高先聲明稱《怪胎》故事由導演廖明毅獨立構思及完成,內容描述一對患嚴重強迫症男女的奇幻愛情故事,而《寵我》是描述一對母女在公寓養了逾百隻寵物使其生活行為引起關注,聲明指兩片題材、劇情有「根本性不同」,故認為不涉及任何抄襲及侵權行為,加上法院至今未有命令禁止《怪胎》上映,對JK Holdings Limited向各院線提出停止上映的要求,高先強烈反對及保留一切追究損失之權利。
至於《怪胎》導演廖明毅指,早於8月時該片在台灣上映以及參與紐約亞洲電影節時,已在8月19日得悉《寵我》一方發信去影展,指控《怪胎》抄襲該片,企圖影響《怪胎》在影展放映。沒想到3個月後,對方再次發信,影響《怪胎》在香港上映。導演廖明毅在聲明中重申《怪胎》是他本人的原創作品,他在8月19日收到對方指控之前,根本不知《寵愛》一片存在,更沒看過。由於指控嚴重影響他的個人信譽以及電影上映利益,對方同上抄襲字眼,是對創作人最大的污辱,為捍衞自己的心血,他表示不會姑息,更不排除會向對方作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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