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二月在深圳發生的殺警案昨日審結,案中被控殺害兩名公安刑警的港人蘇劍輝及一名姓劉內地男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及死刑。
該宗轟動當地的殺警案件,發生於去年十二月三日凌晨三時許,兩名駐守深圳鹽田公安分局的姓黃和姓周刑警,駕車經過沙頭角時,與一輛逆線行駛的私家車相遇,雙方發生爭執。稍後,有人從私家車上取出開山刀,向兩名刑警狂斬,事後逃離現場。兩名刑警身中數十刀,送院後不治。深圳公安在案發十多小時後,拘捕兩名與案有關男子,當中包括港人蘇劍輝(二十三歲)。據悉,蘇於八年前因毒品案曾在港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