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昨在立法會回覆議員提問時表示,香港駐軍共有19處軍事用地,佔地約2,700多公頃。這些用地均根據中英雙方於1994年就香港軍事用地未來用途的安排所互換照會而設立,供香港駐軍於回歸後作防務用途。駐港部隊軍事用地的面積及數量遠較回歸前的駐港英軍為少。根據照會,中央人民政府同意將25處、佔地約共139公頃的前英軍軍事用地無償交回當時的香港政府作公共用途。他表示,駐軍法訂明,特區政府如有需要將香港駐軍的部份軍事用地用於公共用途,必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但現時各個軍事用地均用於防務目的,並無閒置待用的情況。特區政府也沒有計劃尋求改變這些土地的用途。
駐港部隊昨亦表示,所有軍事用地,目前都正在使用。但具體用途則沒有詳細回答。
議員批評軍事用地中的三軍會,會員都是普通市民,又招攬婚宴生意,已偏離防務用途;黎棟國強調,三軍會是根據中英照會而保留,用途與97年前一樣,並無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