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錢後拒絕提供產品 長者保健店兩職員被捕

蘋果日報 2019/06/28 20:50

海關商品說明條例

大埔翠和里5號一間售賣長者保健食品的商舖,兩名男女店員收取客人5、6千元款項後,拒絕提供相關產品,亦未有安排退款,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的不當地接受付款,今日被海關人員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兩名銷售店員,包括一名33歲男子及一名34歲女子,事後獲准保釋候查。據悉,該店開業半年,主要銷售對象為長者,售賣保健食品例如甲殼素,聲稱可降膽固醇及減少脂肪吸收。商舖又會舉行不同講座及推銷會,讓長者可即場購買產品。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巿民光顧該店購買5、6千元保健食品,兩名店員收款後,拒絕供應有關產品,亦未有安排退款。該名巿民過去曾光顧該店,花費不少。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在店內拘捕男女銷售員。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而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商譽良好的商戶。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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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韋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