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裁委員張民炳表示,委員獲抽籤加入審裁小組時,需要向法官申報利益,表明自己與被評級物品無利益衝突,「我以前試過喺媒體評論某本雜誌嘅內容,後來抽中加入審裁小組,咁啱又係評呢本雜誌,結果法官唔准我參與評級。」
另一審裁委員、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容若愚相信,影視處未必會將《聖經》送交審裁處,「大家唔可以只係睇一、兩個詞語就作定論,要睇晒成本《聖經》嘅內容。」他認為有人「唔忿氣」,利用事件挑戰評審制度。李錦彬牧師表示,基督教的教會之間仍未討論如何應付今次事件,他認為是有人刻意扭曲《聖經》內容。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