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左派大狀指可請專家防墮法網 田少:商界同內地打官司會贏咩?
田北辰美國商會逃犯條例
【新增保安局回應】
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引起外資恐慌,美商會向政府提交的意見書表明對修例「強烈保留」,憂會影響香港國際商務中心地位。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今早在《Now新聞台》節目指,外商對香港的法治有信心,認為與內地城市有分別,一旦政府修例,不單外商,就連回歸後在內地有生意往來的華商及港商也人人自危,尤其在無限期追溯下,「唔知追溯到幾時」。
田北俊認為,政府可將46項可移交罪行中,將相關經濟罪行剔除,「不如只係針對嗰10項8項罪行去做,咁商界擔心就會少啲」。同場的香港法學基金會副主席、本身為大律師的丁煌指,工商界大可以聘請熟悉內地稅務的法律專家,慎防誤墮法網,又重申香港法庭可以把關。
田北俊反駁指:「有啲中小企做嘅生意好細,點會有能力整一隊法律專家?」他認為中、港兩司法制度不同,商界在港與政府打官司或有勝訴,但甚少聽聞在內地與政府打官司會贏,「如果(商界)同內地省、市政府打官司,會贏咩?」
他又指,不認同今次修例是「堵塞漏洞」,憶述當年港府與其他國家簽訂長期移交協議時未包括中國,「係刻意冇,絕對唔係睇漏,而家就話要堵塞」,強調政府可以審時度勢後提議修改,「咁咪(公開)攞出嚟重新討論囉」,而非硬推相關修例建議。
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亦指出,商界擔心內地部份政策經常改變,令經商人士容易誤墮法網而不自知,對修例感憂慮,建議當局應將商業罪行豁免於《逃犯條例》外。田北辰以自己為例,稱他個人都不太清楚內地對員工保障和稅務規範等法律要求。
自由黨積極代工商界發聲,要求刪除可移交罪行中的相關經濟罪行之時,經民聯亦稱商界關注有關修例會影響香港營商環境。身在北京的經民聯監事會主席林建岳指,若將一些商業上的行政失誤等問題從修例中剔除,有助釋除商界及市民的疑慮,但他未有回應經民聯是否支持修例,只稱現階段不能說支持或反對,要待政府清楚解釋修例內容。同樣身在北京的行會成員、經民聯商界代表林健鋒則指,報關錯漏引致的稅務問題等行政失誤,應與嚴重刑事罪行以不同方法處理,指已向內地有關部門就相關議題交流。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則緊跟保安局口徑,指香港不可成為逃犯的避風港,故有必要適當修例,反指若有困難而不願迎難而上是逃避責任,他留意到商界擔心涉及的罪行,如稅務、會計、商業罪行都會被遣返,有信心議員會提出憂慮,完善法例。
專業議政數名議員今午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等會面後表示,席間表達商界及專業團體的憂慮,他們表明反對修例。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會後稱,席間得不到任何訊息顯示政府會就修例作出讓步,包括有商界提出剔除部份經濟罪行的建議。梁繼昌批評當局或認為修例僅涉及國際法及法律問題,強調事件實際亦涉及政治問題,梁稱過去兩周有不少商界及專業團體表達憂慮,因可移交範圍內的46項刑事罪行不少與經濟活動有關。
不過,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就指,即使有地方引用《逃犯條例》提出引渡要求,最終都要經由本港法院按司法程序把關,相信執法部門不會隨便引用,或令法例被濫用。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亦支持修例,重申修例目的是為了堵塞現有的法例漏洞,令罪犯難以逃到香港躲過法律制裁。行會召集人陳智思同樣在北京出席全國兩會,他指自己從來都沒有聽聞商界人士對《逃犯條例》修訂表達憂慮,陳強調逃犯移交須由香港法庭把關,法庭也有上訴機制,他指如對司法制度有信心就不應有憂慮。
對於商界對移交逃犯修訂存疑,保安局發言人回應指,任何外地罪行必須在港亦屬刑事罪,才可移交,而一般形容為商業罪行的欺詐、偽造文件等罪行,必須有欺騙或犯罪意圖,若沒有欺騙或犯罪意圖,在香港不構成罪行,「所以不小心或錯漏行為在香港不構成刑事罪,完全不會移交」。發言人強調修例旨在填補漏洞,堅稱移交過程由政府和法庭雙重把關。局方正整理和分析包括商界等意見,會審慎處理,盡快完成建議草案後提交立法會審議。
美國商會早前就修例向保安局局長提交措辭強硬的意見書,表明對修例有強烈保留。商會批評內地刑事訴訟程序有嚴重缺陷,缺乏獨立司法機構、公平及公開審訊和律師代表,又隨意關押疑犯,強調任何增加在港外商引渡到大陸機會的修例,均影響外商考慮是否繼續以香港做基地,亦會對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及「核心地區商務樞紐」構成重大影響,進一步損害香港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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