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王府井搶劫名錶案,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李華福(27歲),手持玩具槍劫走11隻總值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名錶後逃跑。東城法院近日一審判處李華福搶劫罪成,被判有期徒刑7年,以及罰款1.4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案情指,今年3月16日晚上7時許,王府井冠亞名表城澳門中心卡地亞專賣店內,一名男子持玩具槍搶劫多隻手錶後,劫持多輛車逃跑。事發後,警察在金寶街與東二環交界將疑犯拘捕。
東城法院審理認為,李華福無視國法,在公共場所搶奪財物,數額巨大,拒捕時更持刀使用武力威脅,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應予以懲處。法院又指,李華福是慣犯,但因為被捕後如實供出犯罪事實,而且罪行未能得逞,因此法院對其予以輕判。
《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