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審裁官黎建華擔心私隱專員公署的調查涉刑事成份,若本案繼續審訊,被告恩福堂的緘默權將不受保障,遂下令訴訟雙方下月18日案件再提訊時,須向法庭陳述公署調查的最新情況,以便審裁官決定是否將案無限期押後。何錦除於去年5月遭教會以涉冒簽文件、串謀詐騙教會及虧空公款等指控辭退,他不滿教會提出指控卻不肯報警處理,遂入稟法庭反擊及索償。
雖然恩福堂願無條件支付何的申索額,但何仍稱難以接受對方沒交代理由,「佢哋以為畀錢就解決一切」,又稱事件令他身心受創及名譽受損,要求法庭審理,但又希望繼續與教會調解。審裁官建議他循其他民事途徑向恩福堂索償,因案件複雜性,勞資審裁處資源未必足以應付,或有可能轉介更高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LBTC3040/15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