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稱,警方正與保安局研究考慮立法規管將纏擾行為,例如電話滋擾刑事化,但需要考慮立法對其他活動,例如對傳媒採訪的影響。
李明逵指出,近期警方發現不少財務公司在街上派發傳單,游說市民借貸,部份公司更巧立名目收取高昂不合理的費用,「例如話要收手續費、轉寄費等,啲費用高到相等於年息六十厘,係法例規定可收取利息嘅上限,警方𠵱家研究緊能唔能夠規管呢啲手法。」若警方懷疑有關財務公司,必會深入調查,甚至派出卧底偵查。
提及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批評,警方管理層在世貿會議期間的表現,李明逵回應指,在自由社會可容許任何人發洩個人感受,他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最重要是有關意見是否確有其事,以及是否有建設性,若對警方有幫助,他會樂意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