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被解僱員工稱,昨午開會時,突收到通知即時遣散,部份同事在放假中也「冇得留低」,放完假後便要回公司「計數執包伏」。該名員工又透露,旅發局態度強硬,被解僱的員工不能內調至其他部門,又向他們提供二間接手工作的外判公司聯絡方法,「叫我哋要搵工就試吓打去」。
該員工指,自總幹事劉鎮漢上任,一直奉行緊縮開支,有員工離職也不填補;旅發局各部門怨氣日深,已有至少幾十名職員不滿高層決定離職。
旅發局證實事件,並指工作外判後會為該局每年節省約200萬元,相關款項將全用於加強推廣優質旅遊服務計劃。遭解僱的員工將獲發一個月代通知金、遣散費及特惠金,計算方法為每任職滿一年,可獲相等於一周薪金補償。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批評,旅發局年尾炒人「無良」,又指外判工作即使可節省開支,但「外判出去通常都係鬥平鬥賤,做出嚟隨時貨不對辦,點會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