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數月前看電視娛樂新聞,節目做了一個小小的街訪,調查大眾對新人薛凱琪的觀感,被訪的一位婦人同樣發表了類似的見解:「唔鍾意……好似好叻迷惑男人咁。」
即使Fiona真的像個「天真有邪」的女孩,有意無意在傳送挑逗的眼波,嬌嗲的聲音,但是硬把一個存在於聲色光影中的藝人,與身旁的男人扯上曖昧關係,想像力也太豐富了吧。
「佢鍾意呢類女仔,代表佢都想喺現實生活中靜靜雞搵番一個。」朋友說。啊,原來在投訴男朋友喜歡「誘惑型」的女孩。
「咁如果佢鍾意林志玲或者朱茵,你會唔會嬲?」我問。「唔會喎!佢咁嘅樣,林志玲同朱茵睬佢都有味。」朋友不屑地說。聽懂了嗎?假如你的另一半條件普通,「天真有邪」的女孩比起「風情萬種」的女人原來更具威脅性。因為前者看來易受哄騙,後者,有理由相信他有心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