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庭暴力條例》備受多個婦女團體及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樞機批評,指其未能為婦女提供足夠保障。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當局終完成修訂建議,今天將於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閉門會議上討論。
新建議包括把受害人範圍擴至前同居者或前配偶,最快可於本年尾啟動立法程序。但新建議未有觸及施虐者在獄中強制接受輔導,或子女虐老等範疇。
除了刑事條例,受害人可透過上述條例循民事途徑向法院申請強制令,例如禁止施虐者進入其居住範圍等,未滿18歲的受害兒童只能透過同住父或母申請強制令。據悉,因兒童的施虐者多為父母,為保障其權益,當局建議受害兒童的相熟近親也可替其申請強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