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部份港鐵附例定義過濶 准「阿牛」上訴至終院

蘋果日報 2018/06/07 14:17

曾健成港鐵站港鐵附例貼貼紙示威

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前年於旺角港鐵站內張貼數十張貼紙示威,抗議港鐵票價有加無減,事後曾被裁定違反港鐵附例罰款1,500元。「阿牛」提上訴今遭駁回後,隨即向高院法官張慧玲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張同意其他港鐵附例有部份定義過闊,並問:「(附例)係咪完全無問題呢?」,認為將議題帶到終院作進一步討論亦屬好事,「可以幫到大家得個知字,知道表達自己意見時,幾時會俾人拉,幾時會無嘢」,故批准曾要求的終院上訴的申請。
社民連黃浩銘、吳文遠今到庭聲援曾健成,黃對上訴至終審法院有信心,望終院法官以開放態度處理相關課題,重申港鐵並非純粹私人公司,亦屬公共機構,盼望示威權利可獲尊重,並明言:「港鐵今年年賺百億,我哋隨時再落去示威!」黃又提到港鐵近日醜聞頻生,高叫港鐵主席馬時亨下台。
曾健成被控於2016年4月8日在旺角港鐵站張貼貼紙,違反《香港鐵路條例》而被票控。曾一方認為裁判官未有考慮港鐵規範公眾人士活動是否合理,惟張官於判詞中認為指公眾人士可有多種方法表達言論,港鐵只是限制了其中一種,即禁止曾未有港鐵書面特准下而擅自張貼貼紙,並非完全限制其自由表達的權利。張官又指如任何人可隨意在港鐵範圍貼貼紙,或引來多人圍觀致阻塞道路,而張貼貼紙於告示牌上亦或影響使用港鐵人士。
港鐵一方就今次勝訴申請訟費,張官指曾獲法援資助,質疑若判港鐵獲得訟費,反問:「結果咪即係納稅人俾?」,曾一方提出反對。張官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案件編號:HCMA1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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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今到高院聲援(黃耀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