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名年輕判頭被指在示威活動附近藏有可疑粉末,被控藏毒,昨亦獲撤控,皆因經化驗後,證涉案粉末根本不是毒品。
運輸工吳偉豪(38歲)與商人黃斌(51歲)同被控於去年8月23日在西鐵元朗站附近打鬥,黃另被控普通襲擊一名蔡姓男子。吳昨獲撤控後,透過大律師申請訟費。控方對此不作回應,裁判官遂批准申請。不過據悉因吳另涉其他案件,故須繼續還柙。黃另被加控一項刑事恐嚇及一項普通襲擊罪,總共面對三罪,押後至2月12日答辯,續准保釋。
另外,判頭徐煒榤(22歲)被指於去年11月12日在銅鑼灣駱克道與景隆街交界,無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把𠝹刀、一盒刀片、兩盒鐵釘、兩把藍色鑿及一些粉末,原遭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藏毒兩罪,惟案件昨再訊時,控方將首罪改為刑罰較輕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同時撤銷藏毒罪。徐獲准繼續保釋,3月27日答辯。
案件編號:TMCC2083、ESCC25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