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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疑變壞危害健康

蘋果日報 2002/02/17 00:00


多位讀者近日向本報反映,一些變壞食品,仍在超級市場出售,有違衞生標準,恐食用後危害健康。食物環境衞生署稱,若市民發現所購食品不符衞生標準,可即時向該署投訴,以便派員取走樣本作化驗。
西梅汁有啡色條狀物
李先生投訴,其妻上月底在屯門兆康苑一超級市場,以十七元購買一瓶地捫牌西梅汁(940毫升),惟飲用數天後才發現樽內有啡色條狀物,大嚇一跳。他不確定條狀物是雜物或是霉菌,但他指,該飲品食用限期為明年十月二十三日,且因無論其顏色及味道均比較深及濃,致未能察覺飲品是否已變壞。他已將飲品樣本交予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
地捫在港辦事處「DELMONTEASIAPTELTD」表示,該公司未曾接過類似投訴,但會直接聯絡投訴人了解事件經過,並聯絡食環署跟進結果。(○二○四二三)

百佳牛扒壽司有異味
彭先生表示,上月底在柴灣藍灣半島百佳超級市場購買一塊牛扒及六件壽司,價值共四十多元。惟他回家準備食用時,發現食物呈異樣,且發出臭味,他遂不敢食用,將食物全部棄掉。
百佳超級市場表示,根據紀錄,該公司熱線電話近日未接過類似投訴,而有關分店的同樣產品亦沒有問題。該公司會聯絡有關產品之供應商加以了解,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二○四二一)

麥精食用期前味變酸
周小姐稱,上月底在屯門寶怡花園一超級市場,購買半打紙包裝麥精維他奶,惟飲用第六包時,發現飲品味道已變酸,她飲後不久更感肚痛,而飲品食用限期為本年底。她已將飲品交予食物環境衞生署化驗。
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表示,由於該公司未能取得有關產品化驗,故未能確定產品味道變異原因。該公司會與投訴人直接聯絡,以取得更多資料繼續跟進。(○二○四二二)
最高罰款五萬或囚六月
食物環境衞生署指出,根據本港《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售賣不符合衞生標準食品,會被該署檢驗、撿取或銷毀,而售賣者可能會被檢控,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或入獄六個月。市民若發現有不符合衞生食品出售,可致電28680000向該署投訴。
食物環境衞生署接獲投訴後,會採取下列步驟:
1.與投訴人聯絡,並要求對方將食品儲存好。
2.派員取走樣本並與投訴人錄口供。
3.若投訴人拒絕出庭作證,食環署仍會作調查。
4.將有問題食品存封並劃上適當標籤。
5.若樣本需低溫儲存,運送期間會存放於冰箱內。
6.將食品送往政府化驗所。
7.到售賣店舖巡查,搜集證據,並抽取同樣食物樣本作化驗。
8.如有需要,會派員到食物儲存地點,及製造、包裝處巡查。
9.調查人員呈交報告予高級衞生督察,以便採取適當行動。
10.如投訴人不追究,調查仍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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