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外籍商人9年來逃避美國法院要他償還逾14萬美元(折約逾110萬港元)予債權人的判決。他去年來港把所持公司股份出售套現16萬港元,債權人亦在港興訟追債,卻揭發他在3個月內,在蘭桂坊及夜總會豪花16萬港元尋歡作樂。法官昨指商人故意花掉金錢,逃避還債,判坐監14天。
原告TimekeepingSystemsInc,被告StephenJohnOberlander(現年63歲)及SecurityProductsUniversalLimited。原告早於99年在美國俄亥俄州的法院取得判決,兩被告需償還原告約79,000美元(折約61萬港元)。然而,原告一直未能追回涉款,當地法院於06年判令被告需償還的款項,已增加至逾14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