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規定,任何人開設化驗所須至少一名董事為註冊化驗師,並於指定時間內呈交一份報表,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500元和監禁3個月。
記者到該公司查詢,職員直言有產前抽血鑑定性別和驗唐氏綜合症等服務,只需5個工作天,且化驗和領取報告均於公司內進行,但公司並無展示化驗師的註冊證明書。根據《輔助醫療業條例》,任何人僱用非註冊人士從事醫務化驗師專業,即屬違法,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對於坊間有公司懷疑並非由註冊化驗師負責化驗,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事件相當嚴重,認為化驗報告可被視為不合法,警方可以行使虛假文件罪控告有關公司和「化驗師」。他認為此等做法最終受害的都是巿民:「冇保障、亂晒大龍去驗,一旦出事,市民難以追究。」
■記者郭美華